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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念宗直夸妹妹聪明,反正这些雀儿不是好鸟,秋收的时候会吃地里的庄稼。他们根本就没有客气,网住一批,捏死,又接着网下一批,抓得不易乐乎,若不是林晓霜叫收手,两个男孩直想把附近的雀儿都给捕杀尽了。
反正麻雀随时有,又有大哥和弟弟这两个劳力在,林晓霜没决定逮太多,而且麻雀肉要吃新鲜的味道才好,偿了对蒋独眼的承诺,又给蔡家送去了几只,剩下的宰杀了,很是炖了一锅,那肉质厚实,肉色黄澄,吃得林念祖几日里满嘴流油。
本来林晓霜不想沾血腥,女孩子嘛,对这些事总有些排斥,她让林念宗干,没想到小书生怕血,捏死麻雀时毫不客气,宰杀时一见血就晕了,她只得忍着恶心,自己操刀上阵。此后很长一段时期,林晓霜在弟弟的心目中形象盖过了他的大哥,她手提菜刀的英勇形象,盘旋在林念祖小朋友的脑海多年,光辉而灿烂。
张氏与蔡家婶子闲聊时,越来越多地提到了女儿,两家人自打并在一起做活,效率确实提高了很多,蔡大婶与二虎做活卖力,一个顶林家两个,林家这边觉得过意不去,少不得让他娘儿俩不用做午饭了,林晓霜每日多做两人份的送去,两家人还真像是一家人。
每日晌午能吃到热乎乎的饭菜,蔡大婶很是欢喜。
“真是羡慕你,林家嫂子,女儿最是贴心了,我就两个儿子,没一个让我省心的。”蔡大婶一边说,一边打量着一旁的林晓霜,这闺女虽说瘦了点,可长得白白净净,水灵灵的,关键是能干,真是越看越是喜欢。
“这孩子啊,我还想着年岁不小了,该教她些厨房的活儿,哪里知道她在这方面倒有些天份,比我强得多。”张氏话语中不乏骄傲。
“可曾许了人家?”蔡大婶问道。
“她还小,我还想多养在身边几年,蔡嫂子你没养过闺女,不知道这养闺女比养儿子麻烦多了,唉!操心啊,也不知她将来会嫁到什么人家,一想到将来大了就要离开父母,我这心里就难过。”
“你既然心痛闺女,就别嫁到远处去,挑个近处的人家,也好时时看着。”
“嫂子说的是。”张氏看着不远处的女儿,眼底一片温柔。
“不知道林嫂子想给霜儿找个什么样的人家,我们村里的庄稼户,怕是配不上你这个女儿。”蔡大婶继续打探着。她存了试探之意,自己的儿子二虎大了晓霜两岁,要是可能的话,她真想订下这个儿媳妇。
张氏却没有接她的话,笑了笑,将话题扯开了。虽说他们家如今败落了,可原先也是大户人家,听丈夫的口气,等战争平息以后,还是要回关中去的,这山村里的人,确实配不上他家女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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