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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玉需要搭档,稳定的搭档。
叶孤城号称剑仙,乃是当今天下独一份儿的绝世剑客,应该可以说是最好的搭档了吧。
只等叶孤城养好伤!
所以,温玉更不可能想要赶叶孤城走了。
二人心照不宣,叶孤城就这么留下了。
陆小凤买了京城名家“丰乐楼”的酒菜,带过来吃饭。只不过如今天寒地冻,陆小凤又没有女巫帽那等神器,饶是他轻功盖世,带了外卖回来,东西还是有点冷了。
就说那鲜笋火腿汤,用火腿、干贝、老母鸡、鲜猪肉蹄膀等物吊汤,笋用的上好的玉兰片,辅之以一点绿色,鲜美异常,稍微凉了一些之后,味道虽说是还很美,到底还是差了几分,喝得陆小凤直叹气。
他便提出,明天就带温玉去找大智大通,正好再去丰乐楼酒楼中吃一回。
温玉当然答应了。
叶孤城坐在一旁,话倒是很少。
酒足饭饱之后,满桌狼藉。
一般这种时候,是不用他再操心的。
白云城主何等身份,平时里衣食住行,皆有人伺候,何曾收拾过残羹剩饭?
可是,这里一没有奴仆,二没有跑腿,有的只有朋友与恩人。
恩人是个女人,叶孤城又不是寻常男人,总爱说什么“女人就应该收拾桌子”之类的话。
他虽然这辈子都没做过收拾残羹之事,如今却颇有眼力劲儿,惯常握剑的手执了盘盅,十分自觉地往食盒里放。
陆小凤颇为惊奇,瞧了叶孤城一眼,却见这飘飘如仙人般的英俊男子眼神平静无波,还反倒是扫了他一眼,好像在说“少见多怪”。
温玉当然是动一动魔杖就能收拾干净了。
不过嘛,温玉性格虽然温和,却不是任劳任怨的“传统女性”,不乐意自己的地盘多一个需要伺候的大爷,叶孤城虽然看着冰冷,却很知情知趣,这倒是让温玉有些高兴。
盘子被收完了,温玉动了动魔杖,念了个清洁咒,桌上的残羹也就瞬间干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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