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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您叫我李维斯就行。”李维斯犹豫了一下,伸出右手,“我在唐人街长大的,习惯叫中文名。”
宗铭伸手与他相握,道:“好。”
未婚夫夫的第一次见面,场面貌似有点崩溃,好在宗铭一看就是经常搞大新闻的人,而李维斯对奇葩事物的接受能力又特别地强,所以满地刀枪棍棒和情趣手铐什么的并没有引发他们的尴尬,大家愉快地握起了小手。
“您的伤没事吗?”李维斯感觉宗铭的手很凉,掌心有一层薄薄的冷汗,不禁有些担心他的身体,“腿怎么样?还能走吗?”
宗铭显然不是个矫情的人,直接说:“硬了,不能走了。”
李维斯耿直地问:“哪里硬了?”
宗铭下眼睑抖了抖,说:“腿,僵硬的硬。”
李维斯恍然大悟,立刻贡献出了自己还算结实的肩膀:“我背您上楼?”
宗铭却摇了摇头,从裤兜里摸出车钥匙给他,道:“去把车开进来先。”
李维斯接过钥匙,将他价值一百万美金的超级越野开进车库,和自己价值三千美金的柠檬黄吉利熊猫停在一起。
差距貌似有点儿大……李维斯安慰地摸了摸熊猫头:“别自卑,起码你油耗小。”
回到客厅,宗铭已经坐到了沙发上,正在拆右腿上箍着的金属支架。李维斯不得不承认他这破裤子选得很好,穿着虽丑,但拆支架倒是十分方便,都不用脱!
宗铭将支架整个卸下来,长长舒了口气。李维斯看到他小腿靠近膝盖内侧的部位有一个放射形伤疤,应该是枪伤,时间不长,疤痕还是新鲜的,也不知道骨头里面打了多少钢钉,看着都替他觉得疼。
宗铭仰靠在沙发上闭目休憩,李维斯给他倒了杯水,他抬了抬眼皮,修长的手指在沙发扶手上叩了两下,表示感谢。
柔和的灯光打在他脸上,他的面孔长得并不精致,起码比起李维斯这种四分之一混血儿要显得粗犷得多,属于典型的西北爷们,眉骨微凸,高挺的鼻梁带着微微隆起的驼峰,下颌线条刚毅,整个五官有一种微妙的深刻,不像白人那么咄咄逼人,但自有几分含蓄的凌厉。
李维斯莫名想起了冰箱上的“朕就是这样汉子”,这话简直就像是为宗铭度身定制。
休息了一刻钟,宗铭恢复了一些精神,头上的汗也散了,这时李维斯注意到他耳后的纹身不见了,大约那是用传说中的鸽子血纹的,见水或情绪激动才会显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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