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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诩听着听着就泪如雨下,昏昏沉沉中她跟杜越远说,我要把我的事情写下来。
杜越远吻着她的额角,拖过电脑笔记本,轻声说:你说,我写。
林诩苍白的脸上浮现出消失许久的微笑,她说,小说的名字,叫《长暮》。
[完]
这是第一篇我差点就改结局的小说,写到最后我太难过了。以前的小说,也写死了很多人,都没有像今天这样难过。
这个小说,从最开始,我就是打算这么结尾的,不论大家相不相信,大家看到的样子,绝对是本来的样子,也许突然,但绝对没有仓促,绝对不是为了结局而结局。之所以叫《长暮》,也是来源于古诗十九首里的那首诗。诗里说:下有陈死人,杳杳即长暮。潜寐黄泉下,千载永不寐。浩浩阴阳移,年命如朝露。人生忽如寄,寿无金石固。
贴出来时我知道将会被拍死,但是还是贴出来了,用越来越坚持不下去的义无反顾啊,几乎要动摇的义无反顾贴出来了。我不能操控文字,或者是文字里人物的命运。我的语文从来很烂,我是半路出家开始码字的,水平极其有限,错误疏漏的地方不是一处两处。因为知道自己水平不够,所以非常小强,一点都不怕读者的拍砖,能有人看,能有人拍已经很好了。我也从来没因为别人的言辞动摇过,想过修改情节,但是这次我几乎要动摇了。
昨天跟最好的朋友聊天时说,我真是难过。
她说,既然这样,你还写出来干什么?
我说,其实我也不知道,都已经发展成这个样子了。
总之,谢谢大家的支持。
咔咔.. 支持我就点这里 嘿嘿,..
长暮 作者:皎皎
番外
我记得,高三开学那日天气好得诡异。阳光亮得恍如打磨后的金子。的301ad0e3bd5c
我刚坐下,姜涵就很兴奋的拉我去看美女,他把林诩指给我看,很得意的说,如何。
关于我们学校的女孩,历来有个说法,说女生出色的多,绝色的少。但我第一眼看到林诩,就觉得,她是那种当之无愧的并且可以叫做“绝色”的女孩。我不会形容,但是终我一生,都没有再看到过那么美丽的女孩。
真的很难形容我那时候的心情,我没有像别的男生那样看着她发愣,平静的“哦”了一声,然后跟姜涵说,挺不错的。看似波澜不惊,其实只有我自己才知道,我心里有个地方开始发芽生长,都是十七八岁的男孩子,还有什么不知道的,感情也是男生之间老生常谈的话题了,不需要所谓的迷茫,我确信,自己喜欢上了林诩。
我是一个作家,哪怕扑街了也是一个作家。我有两个习惯:第一,我喜欢与读者心连心,也就是沟通,我认为读者的真实想法很重要。第二,我习惯说实话,至于你信不信是你的问题,反正,我说了,我说的是实话。我叫什么?哦哦,忘了自我介绍了,我叫什么来着?我叫云述,很云,很不会表述,所以我的读者是鬼也没有什么问题吧?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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