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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死去的野猪和野兔野鸡一块儿扔进鸡窝,林景耀打水迅速冲完澡上床休息。之前消耗了太多力气,白天又干了一天的活儿,脑袋刚沾到枕头不到两分钟就睡着了。
次日因为生物钟的缘故,天没亮就醒了。
休息过后大脑更加清醒,林景耀这才想到自己昨晚走的太匆忙,没有处理‘案发现场’,如果这只小野猪的父母闻着味儿找来,那绝对会给村子带来麻烦!
想到这,林景耀困意全无,匆忙起身往山上跑。
循着记忆来到昨晚那个位置,地上的血迹已经干涸了。他根据爷爷教过自己的办法,在周围找到一种可以掩盖气味的草,碾碎洒在地上和周围,又用泥土盖住血迹,处理完后检查了一番,才稍微放心下来回家。
天还是没亮,林景耀拖出野猪尸体,动作干脆利落的剥皮处理。
上辈子他离开村子,为了挣钱啥事儿都干过,屠宰场和肉铺混过一段时间,处理起来那是得心应手,又快又麻利。
本来打算过两天,等捕到的猎物多了再去镇上卖掉,现在看来得提前了。
夏天天气热,不早点处理肉会坏掉。
肉还没处理完天已经亮了,林景耀洗了洗手出门到队长家,请了一天假。
队长姓李,今年四十多岁,一家人正在家吃饭。听他说明来意后,李队长皱了皱眉,开口问:“小林啊,你请假,今天的工分可就没了啊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林景耀笑了笑,态度很好:“我奶最近身体一直不舒服,我想去镇上给她拿点药。”
“这样啊,那就算你半天吧,下午能回来不?”李队长问。
林景耀笑容更真实了些:“能的,谢谢叔。”
“客气啥,快去吧。”李队长挥挥手,看着他的背影摇摇头:“这小林人真不错,踏实肯干又能吃苦,今年都十九了吧?这个年纪也该找媳妇儿了。”
“能吃苦也没啥用啊,他家里那个情况,咱们村子谁愿意把姑娘嫁过去?”李队长媳妇儿撇撇嘴,眼神转向旁边痴痴盯着门口看的闺女,抬手敲在她脑袋上:“看啥呢,人都走了还看?我警告你,别起什么心思!”
“我就是看看。”李秀花埋头刨了两口饭,遗憾道:“林景耀长得多俊啊,比那些城里来的知青都要俊,要是家里情况再好点就好了,再好点我就嫁给他!”
“你个姑娘家家的说话能不能注意点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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